BIO Asia-Taiwan 2022 论坛精华亮点:生技新创公司出场策略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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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产业界每年都会有数以百计的新创公司涌现,它们的命运通常有三种,也许能蓬勃发展成成功的独立公司,抑或是因投资失败而倒闭,又或者可能在公司上市或因并购而扩大规模后退场。

甫于 7 月 27 日开幕的亚洲生技大会(BIO Asia-Taiwan 2022),其主题是“连接亚洲价值链”,展会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生物技术与制药业的高管主管人事和投资者,共同探讨台湾新兴生技领域的商业机会。

首日下午的会议以“早期新药公司的退场策略”为题,特别邀请到美国 Senti Biosciences 创办人暨执行长卢冠达博士(Dr. Timothy K. Lu)担任主持人。参与讨论的五位嘉宾都是在生技业界备受尊敬的专家,会中他们提出了对新创公司的退场策略的观点,以及在生技产业内业务操作的注意事项。会议成员也就创办公司时初步计画的重要性、跨境投资的机会和限制以及在全球化世界中的充分国际专利保护等议题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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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础开始,布局成功道路

虽然成功的新创企业的标志之一是收购者在潜在的并购中对公司及其技术感兴趣,但所有与会成员都认为就年轻公司而言,创业者在公司成立时就事先想好退场策略,反而是成果最少的策略。

分别在生医创投公司 Cannan Partners 和 Domain Associates 担任合伙人的 Eckard Weber 指出,任何新创公司都不应以退场策略作为其主要营运动机。他还提到,在他有心想协助一家新创公司前,该公司的科学领域须先让他有兴趣。而若一家公司能开发出产业所需要的新产品,则潜在的退场机会迟早都会出现。

Cannan Partners 的经营合伙人暨执行长 Dennis Podlesak 补充道,现今在生物技术领域有成千上万的公司,但可行的退场策略只有几个。要确保公司以长远来看、能取得成功的最好方法,就是在一开始就建立一家强大的公司,从而让公司免受未来潜在退场策略所影响。他更指出,自己曾看到一些成功的新创公司都是从一开始就以制药大厂的经营方式运作,将资金集中在临床试验上,从而开发有潜力的新技术。

台湾微脂体股份有限公司(TLC BioSciences)的总经理叶志鸿也认为退场策略不应该是公司早期的营运重点,因为投资者会很容易察觉到。他还重申,只要公司能够突显其价值,退场的机会自然会出现。

8VC 的投资总监 Seth Lieblich 指出,虽然退场策略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家值得收购的公司。他说,创业者在考虑退场策略之前,以建立一家有潜力与罗氏或葛兰素史克那样的大厂争一日之长短的公司为目标,无疑是值得他们全力一搏的。

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 LLP)合伙人顾静玉律师指出,当公司考虑退场策略时,打好基础很重要。她提到一些亚洲生技公司在走到这一步的时候会显得很挣扎,因为创业者往往不像美国和欧洲等等投资者密集地区那样具有充足的资源。

跨越国界,争取更多的投资机会

拥有 20 多年生技产业经验的叶总经理说,亚洲投资者往往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这是新创企业必须考虑的。他指出,亚洲投资者关注产业趋势,倾向投资于热门议题。相比之下,美国投资者采取更多的分析方法,在考虑为一个产品或专案挹注资金之前,会先对公司的技术进行尽职调查。

谈到监管方面的注意事项,叶总经理说,公司应该尽早考虑他们打算在哪些国家开发产品,以调整公司结构,适应世界各地的监管程序。他指出,如果公司能证明它能在不同国家运作,大公司会更愿意投资新创公司。

至于额外融资方面,Lieblich 和 Weber 指出,首次公开募股(IPO)可以视作另一轮融资。虽然大多数人或会认为 IPO 是一种退场策略,但 Lieblich 解释说,即使在上市后,许多公司也未必能够产生收入,所以 IPO 不一定是一种退场方式,也可以是新创公司进程的延续。

尽管最初以特定退场策略来创办公司是不明智的,但小组成员都同意,考虑产品的潜在全球规模和触及范围对公司日后的成功至关重要。而专利权和智慧财产权(IP)保护是扩展产品全球规模的关键。

全球市场专利和许可方面的考虑因素

为了争取机会将产品带入新领域,因国家而异的专利和授权准则是新创公司必须面对的挑战。要克服这些挑战,可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所以新创企业应当尽早考虑这些问题,以便利用整体战略使其产品获得成功。

从美国投资者的角度出发,Weber 说美国公司更容易获得全球许可。在过去,他和他的团队会为一家亚洲公司创建一家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藉以进入更大的市场,过程中亚洲公司往往会保留在其本国的权限。可是这个过程只有在新创公司已经与一家美国公司建立关系的情况下才有效。

Podlesak 建议新创企业应该更早考虑许可和专利战略,在投资者密集的国家申请许可和专利保护,以使未来的交易更容易。他说,重点市场包括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大陆。其他需要申请的地区则可由新创企业自行决定,但创业者应牢记智慧财产权注册的相关费用。

Lieblich 指出,一家新创企业在某个国家注册产品,代表公司有效地预测了其产品未来在该地区的表现如何。这种预测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经济状况可能迅速变化,新创企业必须寄望一个国家能够接受一个可能在几年内都无法上市的产品,愿意提供支援直至它取得成功。

顾律师补充说,当新创企业成功获得额外资金,就可以继续在其他国家进行智慧财产权注册。但她也警告说,如果要与制药大厂的交易,要留意大公司几乎总是想要得到产品的全球权利。

Weber 强调,如果一家新创企业对其产品的价值有信心,从长远来看,智慧财产权注册和许可是值得的。万一专利覆蓋面不足,很容易导致原本能够研发成功的治疗功亏一篑。

当被问及覆蓋面不足的问题时,Podlesak 又回到了起点,他说,新创企业应该把自己的公司建设得像要独立运作一样,也应该视大公司为成功的典范。因为如果营运时间太短促,将无法获得投资者的注意,后续的并购也就难以进行。

作者:Reed Slater
编译:Richard Chou
原文:https://www.geneonline.com/looking-for-the-exit-startup-considerations-and-strateg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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