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10 月 14 日,美国参议院以 95:0 的赞成票数通过基因资讯反歧视法(Federal Legislation on Genetic Discrimination in Insurance or Employment),这条反歧视法例禁止雇主使用基因测试来作就业决策,包括雇用、解雇和促销活动。也以明确法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个人基因资讯作为拒保或提高保额的依据,避免未来因为基因资讯日益透明化而可能产生的就业歧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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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10 月 14 日,美国参议院以 95:0 的赞成票数通过基因资讯反歧视法(Federal Legislation on Genetic Discrimination in Insurance or Employment),这条反歧视法例禁止雇主使用基因测试来作就业决策,包括雇用、解雇和促销活动。也以明确法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个人基因资讯作为拒保或提高保额的依据,避免未来因为基因资讯日益透明化而可能产生的就业歧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