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近 20 年藥物研發進程,過去以小分子藥為重心的藥物市場,逐漸轉移到生物藥開發,例如近年 FDA 核准的藥物中,生物藥類別便以單株抗體為發展主軸。隨著生物藥研發技術演進,近年興起的細胞治療號稱「活的藥物」,更是直接將細胞當作治療途徑,在生物活性和製程上都較傳統藥物複雜許多。
「『細胞治療』是一門絕對新興的科學,不只是新瓶裝舊酒,它一定會發展成產業,但同時需要更嚴謹的科學驗證 。」林泰元教授說道。
林泰元教授任職台大藥理所,同時是台灣細胞醫療協會理事長、台灣藥理學會秘書長、台灣幹細胞學常務理事,也曾任台灣幹細胞學會秘書長,目前也是亞洲細胞醫療組織(Asian Cellular Therapy Organization, ACTO)委員,具有細胞治療學術研究的專業背景與推動台灣產業進展的雙重經驗。基因線上獨家專訪林泰元教授,深入剖析細胞治療的發展現況與將來趨勢。
BIO Asia-Taiwan 2021 焦點:全球細胞療法發展現況?細胞療法困境:細胞與人體互動基礎資訊不足、製程條件挑戰
細胞是構成生命的最基本單元。儘管生命科學知識不斷進展突破,林教授開宗名義就說道,「細胞治療現在仍處在非常原始的分析方式」,首先,以細胞治療的應用性來說,傳統藥物如小分子藥及生物藥,可以透過化學製程或基因工程、蛋白質工程等方式合成產出。
對比之下,細胞是無法合成出來,完全仰賴捐贈(donor),「細胞」不像傳統藥物在生物體中具有明確 “one-molecule, one-target” 對應可以清楚闡述 MOA(Mechanism of action),其代謝途徑也缺乏紮實的藥理學知識與資訊,因此細胞治療的作用機制在活體內可以說是個黑箱作業。
又以細胞製備的製程條件而言,體外培養很難真實模擬細胞在人體的生長環境,現行技術也無法分析細胞與細胞之間複雜的微環境(micro-environment)互動。
以骨髓移植為例,骨髓移植為行之有年的血液性疾病細胞療法,但治療族群中會出現相當程度急性免疫排斥反應,至今仍沒有處置急性移植體抗宿主反應(graft versus host disease, GVHD) 的有效策略。面對新興的各類細胞治療,若沒有發展出新的研究工具更透徹追蹤細胞作用機機轉,細胞治療無法走得穩當長遠。
細胞治療主要運用細胞形式
目前細胞治療絕大多數取自人體不同種類的成體幹細胞(adult stem cell, ASC),少部分臨床試驗利用胚胎幹細胞(embryonic stem cell, ESC)以及誘導性多功能幹細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 iPSC)。
- 成體幹細胞:取自個體發育後的骨髓、脂肪組織、臍帶與胎盤組織,其挑戰是細胞量穩定與安全的擴增,已達到臨床使用的規模,目前已在國際間已形成初具規模的細胞產業。
- 胚胎幹細胞:分化能力強、分化路徑也較難掌控,因此在臨床試驗上多會在體外培養至較穩定階段後,再置入人體中進行治療。
- 誘導性多功能幹細胞:透過基因修飾,使已分化完成的體細胞還原回到分化前的幹細胞,但基因調控的安全疑慮高,因此主要用於藥物篩選或者建立細胞模型。
而在癌症治療領域的新興產品 CAR-T 療法,則是透過基因修飾,將能夠辨識癌細胞的單株抗體結構結合至 T 細胞表面,例如:強化 CD19 受器,細胞改造後回輸患者體內便可以引導 T 細胞追蹤、毒殺癌細胞。CAR-T 療法目前多應用血液性癌症為主,在實體腫瘤的治療上仍有許多挑戰。
細胞治療為優先選項?治療的最後堡壘?
隨著全世界核准的細胞治療數目逐漸增加,林教授提醒,看待細胞療法仍須保持謹慎,而評估細胞療法的安全性有 3 個主要原則。首先,細胞不具有致腫瘤性(oncogenicity)。其次,確保細胞回輸至體內後,不會引起免疫排斥與細胞激素風暴(cytokine storm)反應。第三,改造後細胞不會產生脫靶效應副作用。
沒有一種藥物是絕對安全的,即使現階段仍為治療主流的小分子藥及蛋白質藥,也會有副作用。因此在治療選擇上,揭露治療益處與風險以作為使用者評估的依據,是關鍵環節。
「當沒有其他治療選項時,細胞治療的應用可以考慮加速 ,這可以稱為 unmet medical need;當已有標準療法時,細胞治療的使用就要更嚴謹,但我們現在的細胞治療使用不盡然是如此。」,林教授指出現今細胞治療發展矛盾的現象。在一些難治疾病上,細胞療法克服了過去的治療困境,但細胞療法製程相當複雜,理想狀況應建立在 “right cell, right patients” 的基礎才能發揮適當功效。
難達產業規模?臨床應用限制多、欠缺商業化模式
和一般藥物產業相比,細胞治療的市場獨佔性仍有相當條件需克服。舉例而言,FDA 於 2010 年核准 Provenge 治療轉移性攝護腺癌,Provenge 即是一種免疫細胞療法。在還沒有其他可匹配的藥物選項出現之前,Provenge 細胞療法一支獨秀,但後來有著相同標靶的小分子藥物 Zytiga 上市,Provenge 很快就被取代。
在考量臨床使用的方便性與藥物價格條件下,細胞治療現階段仍難佔有絕對的優勢:小分子藥物一旦取得藥證,其在製備過程便完全由藥廠負全責。
然而細胞治療產品,產業鏈緊密結合生產單位以及臨床機構,因為捐贈者只能經由臨床端提供細胞,交由生產單位擴增、培養之後,再回臨床端施行治療。因此生產單位以及臨床機構在細胞製備過程、以及後續治療的責任歸屬上,都很難一刀劃分,這是細胞治療要導入臨床應用的一大挑戰。
細胞治療產業另一項挑戰,是開發穩定的細胞製程。細胞製備不像小分子藥物的合成路徑多樣化,不同的細胞製程即產出不同的產品。例如量產異體細胞是產業化的核心,在兼顧擴增細胞培養放大倍率同時,更要能維持細胞繼代培養品質與安全性,無法維持穩定細胞品質會產生相當高的治療風險。
新興基因及細胞療法的商業化策略?(基因線上國際版)臺灣細胞治療的關鍵分水嶺
健全的法律支持是發展細胞治療產業的基礎。回顧臺灣相關法規,可以看出從 2014 年以來才有明顯進展,林教授特別介紹這段關鍵轉變歷程,與國際間細胞治療學會的成立有關。
儘管台灣早在 2005 年成立台灣幹細胞學會,致力推動基礎研究到細胞治療的臨床應用,但初期進展相當有限。同時期,日本學者下坂皓洋(Akihiro Shimosaka)帶領一批細胞治療專家成立亞洲細胞療法組織(ACTO),集結了亞洲地區的研究動能。2013 年敲開台灣細胞醫療的入門磚,是 ACTO 於新竹國家衛生研究院舉辦第三屆年度論壇,食品藥物管理署政策專家也受邀參加,會中見證日本、韓國先進的細胞療法成果,之後開始積極推動國內再生醫療法逐年修正。
細胞療法目前多應用於個人化疾病的小眾治療,因此核心技術格外需要堅實的智慧財產權跟進,才有可能形成穩定的商業模式。同時,天然「細胞」有別於過去的合成藥物,勢必需要構思一套新的專利保護形式。
不論從療效驗證或者臨床應用的角度來看,細胞醫療都仰賴法律支持才可進行。過去台灣細胞治療產業多只能依循法律位階較低的片段法源,近年政府陸續推動相關修法,其中衛福部所推動的《再生醫療發展法》,作為最新的再生醫療母法以及相關的《再生醫療施行管理條例》與《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可以說是台灣細胞治療過去 10 多年以來最重要的立法工程,藉此將能進一步串連台灣再生醫療產業鏈,也提供患者更多樣治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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