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9/07
發言時間:14:53:28
發言人:王錦菊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901555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保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
符合條款: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115/09/0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17號之建物及其附屬建物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5/9/7~115/9/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9月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6,113.00平方公尺(折合1,849.18坪);
建物面積10,750.75平方公尺(折合3,252.10坪)。
(2)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50,00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周加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合併稅前處分利益新台幣1.14億元,
實際處分損益將依會計師查核為準。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約定條件付款。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不動產估價師
之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2)估價金額:新台幣850,712,853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動產估價師:胡純純。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保瑞 (6472) 代重要子公司保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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