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9/29
發言時間:16:57:16
發言人:沈意潔
發言人職稱:會計主管暨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656-2727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資金運用計畫變更及預計效益變更
符合條款: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115/09/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5/09/2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3/10/17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202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一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1,176,000仟元,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4年10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8020號函核准
在案。原計畫原定用途為竹南新廠房、購置設備、充實營運資金。
2.其中,充實營運資金132,820千元已於2024年第四季支用完畢。另擴建竹南新廠
及購置設備部分,因近期適逢集團內部進行組織重整,整體的經營方針與發展策
略有所改變,致本公司截至2026年目前僅投入募資金額1,176,000千元中之628,438
仟元。為配合集團最新之資源配置與營運規劃,擬辦理計畫變更,將募集之剩餘
資金414,742千元,全數用於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未來日常營運及業務發展
所需。
3.本次個別項目金額調整及計畫項目變更金額達募集資金總額20%,達「外國發行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應辦理計畫變更,於董事
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
並報中央銀行核准後,提報股東會追認。並洽請原主辦承銷商出具評估意見輸入主
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4. 前項提及有關增建廠房及用於購買GLP-1相關原料及針劑產線之設備投入金額,除
已變更本增資案之資金運用計畫,需再次變更本案之預計效益。主係經本公司綜合
考量公司內部和外部環境變化後所作之預計效益調整,調整後,相關資金回收年限
將自2025年8月公告之9年,略為調整至8年。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原計畫金額(註) 變更後新計畫 變更前後差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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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建竹南新廠 300,000 50,440 (249,560)
購置設備 1,596,942 1,306,186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