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4/10
發言時間:16:06:51
發言人:洪儷尤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02-8227-2928#16039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符合條款: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4/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0
2.公司債名稱: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2.45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1)本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以不低於理論價格
之八成為訂定依據。理論價格將以涵蓋並同時考量發行條件中包含之各項權利
而擇定之計價模型定之。
(2)本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
依據。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3)實際私募價格及實際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視日後選定特
定人之情形及市場狀況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訂定之。
(4)上述價格訂定之依據,除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規定外,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日起三年內,其轉讓對象及數量均有限制,且交付
未滿三年不得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故應屬合理。
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不超過五年。
7.發行利率:暫定為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本私募案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
分1次到3次發行,其各次資金用途皆為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各次發行預
計達成之效益皆為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及降低經營壓力,對股東權益有其
正面助益。
10.公司債受託人:尚未訂定。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尚未訂定。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本私募案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實際
需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訂定、調整並全權處理之。
14.賣回條件:尚未訂定
15.買回條件:尚未訂定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本私募案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實際
需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訂定、調整並全權處理之。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本私募案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
公司實際需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訂定、調整並全權處理之。
18.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