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08/11
發言時間:16:33:24
發言人:陳丹荔
發言人職稱:財會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03-6579530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3次買回庫藏股
符合條款: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115/08/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1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59,485,41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8/12~115/10/0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3.00~107.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4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63,00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5/05/14 ~ 115/07/03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
189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63.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5/01/19 ~ 115/03/13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
174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8.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1次買回(115/01/19~115/03/13)
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狀況執行買回,故未全數執行完畢;本次執行達
成率為58%。
第2次買回(115/05/14~115/07/03)
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狀況執行買回,故未全數執行完畢;本次執行達
成率為63%。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 擬執行第3次買回庫藏股案,提請核議。
說 明:
1.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轉讓予員工。
2.本次執行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辦理。
3.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159,485千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115年8月12日起至115年10月8日止;
(5)預計買回之數量:2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53元至107元整,股價若跌破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53元,仍可繼續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