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7/28
發言時間:16:26:39
發言人:林俊巍
發言人職稱:營業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989-4756
主旨:(補充公告)本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處分所持健亞全部股份,並取得易威新發行普通股
符合條款: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115/07/2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以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普通股股票轉換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7/28~115/7/2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5月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截至民國115年7月28日止之交易數量為38,386,839股;每一股健亞生物
科技(股)公司普通股股份換發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0.909股普通股,股份轉換
後總計共取得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34,893,636股。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條件:依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與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簽訂之股份轉換契約。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為股份轉換。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1)依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與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簽訂之股份轉換契約。
(2)會計師出具之股份轉換轉換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與易威生醫科技(股)公司。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5.77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截至115年7月28日止之累積持有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普通股股份計
3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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