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10/22
發言時間:18:42:00
發言人:李幸娟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037)582900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公司營業地址
符合條款: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115/10/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10/22
2.公司名稱:望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未來整體營運規劃,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營業地址
變更前:苗栗縣竹南鎮公義里友義路66號3樓
變更後:苗栗縣竹南鎮頂埔里科專路6號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