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11/06
發言時間:18:02:05
發言人:皮先智
發言人職稱: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02-77218877
主旨:公告本公司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二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115/11/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11/06
2.公司名稱:益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4年5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計
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114年06月06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669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15年11月0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第二次發行普通股548,000股,並訂增資基準日為115年11月0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