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10/08
發言時間:14:06:27
發言人:張俊成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02-27921578分機703
主旨:本公司114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備案
,提交第二次補充相關信息及說明
符合條款: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115/10/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10/08
2.公司名稱:精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5/08/28接獲大陸委任律師通知中國證監會
第二次意見反饋內容:
請律師補充核查認定不存在實際控制人的依據。除持股控制外,
是否存在通過協議或其他安排對公司經營決策產生重大影響、
能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若存在,需對實際控制人穿透核查。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15/10/08依據中國證監會意見反饋內容提交第二次補充相關
信息及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已於115/03/17收足股款,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
並已於115/03/20上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