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10/29
發言時間:16:48:14
發言人:沈燁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005908
主旨:本公司發行第一次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向金管會申請
延長募集期間,業經金管會准予備查
符合條款: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115/10/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10/29
2.公司名稱: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近期國際金融市場行情變化不定,為尋求最佳發行時機並維護股東權益,
且為確保資金募足之可行性,已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申請展延至
116年2月3日以前募集完成。上述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民國115年10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58645號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