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4
發言日期:115/09/03
發言時間:11:43:16
發言人:侯奇政
發言人職稱: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03-5160258
主旨:本公司董事長訂定現金減資換股基準日暨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9/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5/08/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茲依據本公司於民國115年06月0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業經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5年07月24日臺證上一字第1151803016號函核
准申報生效在案,暨經濟部115年08月31日經授商字第11530138400號函核准變更
登記。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如下: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39,668,414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396,684,140元。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已發行股份14,481,416股,每股面額為新
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44,814,160元整,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
益報酬。
4.減資比率:10.36842589%,即每仟股減少103.6842589股。
5.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每股退還現金新台幣 1.036842589元,發放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
6.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25,186,998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251,869,980元。
7.本次減少之股份,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
別計算,每仟股換發 896.3157411股(即每仟股減少103.6842589股),減
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
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辦理拼
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市場
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8.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
股份相同。
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