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09/29
發言時間:15:42:01
發言人:李友錚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兼總管理處長
發言人電話:04-2321-3838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符合條款: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115/09/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2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05,241,83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9/30~115/11/2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714,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0.00~7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8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1/15 ~ 114/03/13 、預定買回股數(股):4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
數(股):2088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2.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擬自公開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本公司股份,預計實施第二次(115年第一次)
庫藏股買回,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辦
理,並辦理註銷股份。
(二)擬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19,980仟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5年9月30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預計買回1,714仟股,佔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之1.80%。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50元至7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
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三)擬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及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詳見附件二。
(四)已委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詳見附件三。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無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