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10/15
發言時間:11:36:25
發言人: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02-89792518轉3780
主旨: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115/10/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10/15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大同明年拼雙數位成長….(內文略)。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 本公司電力事業群,全面由設備廠轉型為AI能源基礎建設整合者,
旗下模組化「TTG AIDC CUBE」積極發展海內外業務。
(2)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