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8
發言日期:115/03/10
發言時間:14:48:12
發言人:張惠清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25575050-803
主旨:代子公司復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
重要子公司永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3/10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5/3/1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復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空食品)
永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潤食品)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存續公司:復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空食品)。
消滅公司:永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潤食品)。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復空食品為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持股91.83%之子公司與永潤食品為本公司直接投資
持股97.84%之子公司,此吸收合併案屬集團組織重整,合併後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註七):
簡化集團組織架構,整合集團資源。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營運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復空食品將增資發行 17,309,16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之普通股予永潤食品股東。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擬以每1.41股復空食品普通股換發1股永潤食品普通股(換
股比例約為 1.41:1)之比率配發普通股予永潤食品股東,換股比例係
綜合參考經營狀況、每股盈餘、每股淨值、公司展望,以及其他經雙
方同意之可能影響股東權益之因素等作為協商基礎,並參考合併換股
比例獨立專家之合理性意見書而議定。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呂瑞文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會計師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5645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