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7
發言日期:115/03/11
發言時間:17:50:11
發言人:吳締苗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6557166
主旨: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符合條款: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115/03/1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金淮畜牧場
屏東縣竹田鄉竹洲段51地號土地之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
含地上未保存之建物門牌(屏東縣竹田鄉竹南村竹南路7號與畜牧附屬設施)。
2.事實發生日:115/3/11~115/3/1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3月1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合計3,035.42平方公尺(918.21坪),
未保存登記建物1,893.6平方公尺(572.81坪),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22,500,000元(含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楊清宗先生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長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楊清宗先生投入畜牧場事業多年,經營有成,且該畜牧場以原本取得價格出售。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及其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蔡鋒彥先生(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民國114年3月20日;新台幣22,500,000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合約簽訂後即給付總價新台幣22,500,000元,
以及每月支付借名登記代持費新台幣2,000元。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交易金額為原始取得價格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報告書、會計師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兆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22,565,400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蘇文清估價師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高市估字第000091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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