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05/25
發言時間:21:51:45
發言人:胡湘麒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02-26923636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禮興塑膠(深圳)有限公司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盈餘匯回案
符合條款: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115/05/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人民幣1,927,013.6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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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生* (4747)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公告期間:115年7月22日至1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