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3
發言日期:115/03/03
發言時間:18:11:24
發言人:林秀月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室協理
發言人電話:2655-8680分機30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3/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5/03/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王素琦 / 投資暨營運管理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他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理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