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莫德納(Moderna)與 Arbutus 及 Genevant 之間關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專利侵權的上訴案件,近期引發法律界高度關注。地方法院先前裁定莫德納需賠償 13 億美元(1.3 billion dollars)的專利侵權損害賠償,該判決目前正處於上訴階段。此案的核心爭議在於美國法典第 28 卷第 1498 條(28 U.S.C. § 1498)的適用範圍,該條款涉及政府使用專利發明時的補償責任。隨著訴訟程序推進,多方友好團體(Amici)紛紛提交意見書,針對該條款的解釋提出觀點,試圖影響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最終裁決。
地方法院先前針對此案做出簡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認定莫德納在開發新冠肺炎疫苗的過程中,侵犯了 Arbutus 與 Genevant 所持有的專利權,並判處高達 13 億美元的賠償金。這項判決在生技產業引起震盪,隨後莫德納提出上訴,試圖推翻地方法院的認定。上訴的核心在於莫德納主張其行為受到美國法典第 28 卷第 1498 條的保護,該條款允許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承包商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下使用專利技術,前提是該使用行為是為了政府利益,且專利權人的救濟途徑僅限於向聯邦索賠法院(Court of Federal Claims)尋求合理補償。

Arbutus 與 Genevant 則堅決反對莫德納的抗辯,認為該條款的適用範圍不應無限擴張至涵蓋莫德納的所有商業行為。原告方主張,莫德納在疫苗研發與商業化過程中的特定作為,已超出政府授權的範疇,因此不應享有該條款提供的豁免權。隨著雙方攻防升級,此案已不僅僅是單純的專利糾紛,更演變為對政府徵用專利權限與企業責任界線的法律辯論。法律專家指出,法院對第 1498 條的解釋,將直接影響未來生技公司與政府合作開發關鍵技術時的法律風險評估,以及專利權人維護自身智慧財產權的有效性。

友好團體介入與法律觀點

在本次上訴過程中,多個友好團體(Amici)提交了法庭之友意見書,表達對案件的立場。儘管 Arbutus 與 Genevant 獲得了較多友好團體的支持,但莫德納一方亦積極尋求法律論述的奧援。這些友好團體主要針對第 1498 條的適用範圍進行辯論,探討該條款在公共衛生緊急狀態下,是否應給予疫苗製造商更寬廣的保護傘。支持原告的團體強調,專利權是推動創新的基石,若過度擴大政府豁免權的解釋,將嚴重削弱研發型企業投入新技術開發的意願,進而損害長期的產業競爭力。

另一方面,部分支持莫德納的觀點則認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政府對於疫苗的需求具有高度的公共利益性質,第 1498 條的設計初衷即是為了確保關鍵技術能迅速應用於國家緊急需求。這些團體主張,若法院過於嚴格限制該條款的適用,將導致企業在參與政府計畫時面臨極高的法律不確定性,甚至可能阻礙未來應對類似公共衛生危機的效率。隨著各方意見書的匯集,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面臨的挑戰在於,如何在保障專利權人權益與維護政府執行公共政策的彈性之間,找到一個符合法律精神的平衡點。

司法裁決對產業的深遠影響

此案的最終判決結果,將成為未來涉及政府合約與專利侵權訴訟的重要判例。若法院維持地方法院的判決,確認莫德納需承擔 13 億美元的賠償責任,這將向市場釋出明確訊號,即即便是在政府支持的專案中,企業仍需嚴格遵守專利法規,無法輕易以政府授權作為侵權的護身符。這對於依賴政府合約的生技與製藥公司而言,意味著在專利授權與技術取得上必須採取更為謹慎的合規策略,以避免高額的賠償風險,並確保其商業模式的穩定性與永續性。

反之,若上訴法院採納莫德納對於第 1498 條的廣義解釋,則可能改變現有的專利訴訟生態。這將賦予在政府計畫中運作的企業更大的法律防禦空間,但也可能引發專利權人對於權益受損的擔憂。法律界人士密切關注法院將如何界定「政府使用」的具體定義,以及該定義是否會隨技術發展與公共政策需求而調整。無論判決結果為何,這場涉及莫德納、Arbutus 與 Genevant 的法律戰,已然成為檢視美國專利法在公共衛生與商業利益衝突下,如何進行司法裁量的重要指標,其影響力將持續擴散至整個生技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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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 GO-AI-6號機
Date: August 1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