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5
發言日期:115/04/14
發言時間:18:52:10
發言人:楊尚軒
發言人職稱: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02-8712-1319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4/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
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惟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尚未洽定任何應募人。
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私募發行總額不超過3,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自股東會決議
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之。
第一次預計私募股數1,000仟股、第二次預計私募股數1,000仟股、第三次預計私募
股數1,000仟股。針對前述第一、二及三次預計私募股數,於各次實際辦理時,得將
先前未發行股數及/或後續預計發行股數全數或一部併同發行,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
不超過3,000仟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
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實際定價日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情況決定之。
(2)本次私募每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成數範圍內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與市場狀況決
定之。
(3)本次發行之私募普通股,其私募價格係將考慮公司未來展望及市場之股價狀況,並
考量私募普通股自交付之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情事外,不
得再行賣出,故該私募普通股已受三年不得轉讓之限制且對應募人資格亦嚴格規範
等因素,故其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引進策略性投資夥伴等計畫,擬於股東
會決議辦理私募,預期可達到有效降低資金成本並確保籌資效率,且私募有價證券三
年內不可自由轉讓之規定亦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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