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7/31
發言時間:17:28:51
發言人:蔣永芳
發言人職稱: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02)2655-8799
主旨:公告本公司與合作夥伴成立合作意向書
符合條款: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115/07/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7/3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某國際藥廠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不適用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相對人成立「合作意向書」,雙方擬合作開發
次世代ADC。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雙方保密約定暫不揭露。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雙方保密約定暫不揭露。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雙方保密約定暫不揭露。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意向書屬雙方合作意願之聲明,不具最終正式契約之法律
拘束力,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之實際影響,將視後續正式合約簽署及執行情形而定。
10.具體目的:積極尋求國際藥廠在共同開發、技術授權、產品授權與策略合作上的可能
性,將技術平台與產品資產的商業價值最大化。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
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