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企業 ESG 議題迅速躍升成為全球投資市場的焦點。ESG 指標包含環境保護(Environment)、社會責任(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大範疇,旨在讓公司對自身行為及治理結構承擔責任,並且幫助不同的利害關係人更了解一個組織或公司如何因應這些議題執行風險管理。就理想而言, 對 ESG 的知識既有助投資者更了解企業運作,也可以提升利害關係人的福祉。
儘管如此,由於涉及永續發展、人權、勞動條件和工作場所多樣性等領域的議題錯綜複雜,所以要在這個行業多元化、公司目標各有不同的企業世界中規範 ESG 資訊的披露方式實非易事。目前全球各地已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正致力對 ESG 資訊披露的方法和要求訂立準則,從而讓投資人更清晰掌握其資金流向,並且幫助公司為其未來發展建立更堅實的框架。
歐盟、英國和美國市場規模龐大、對 ESG 的影響力舉足輕重。可是由於市場環境日新月異,三個地區對企業 ESG 的要求各有不同,並且正在積極建立更新更完善的 ESG 披露機制,幫助企業更有效處理相關資訊。
歐盟:目標清晰明確,助企業提升 ESG 透明度
2014 年,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發表「非財務報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NFRD),要求雇用超過 500 名員工的公司按規定揭露 ESG 資訊。2017 年,歐盟執委會通過了一套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指引以配合 NFRD,當中強調資訊揭露的原則以及公司在應披露的關鍵領域。該指引提到在歐盟內的企業應該在非財務報表中披露有關環境議題、社會及員工事務、尊重人權、反貪腐防賄賂等方面的資訊。
有鑑於整個歐盟的產業非常多元,企業在報告中應當包括針對其產業或部門的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KPI)。這些指標包括個別領域特有的資料收集方法,此外公司應解釋揭露某些資料點的重要性何在。
除了 2017 年版本的 NFRD 之外,歐盟執委會進一步在 2021 年採納了一項名為「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的提案,修訂原有 NFRD 中概述的 ESG 資訊披露要求。
此次修正目的在於規範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在歐盟受監管市場上市的公司,又要求企業揭露的資訊需經過第三方審查驗證。再者,CSRD 引入了更詳細的報告要求,企業必須對所披露的資訊加上數位標記,並遵循指定格式發佈可供線上閱覽的電子版報告。
目前歐盟對 ESG 資訊披露的要求可謂是全球最嚴格的,這無疑增加了企業的工作量,但理論上建立嚴謹的資訊披露規範將有助歐盟建立更強大穩健的經濟體系,讓企業在 ESG 方面更具透明度。
英國:規範與時俱進,和永續發展目標同步
為了爭取於 2050 年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的遠大目標,英國正致力在 ESG 資訊披露的領域扮演領導角色,為各大企業樹立榜樣。與歐盟的準則一樣,英國要求雇員超過 500 人的公司必須披露某些非財務資訊,包括環境議題、社會責任、以及反貪腐防賄賂等方面的資訊,這些要求是根據由「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提出的建議所制訂。TCFD 是由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於 2015 年所設立,旨在強調氣候變化因素在全球金融市場日益增加的重要性,推動企業在財務資訊報告包含氣候議題相關的內容。
因此,英國的 ESG 資訊披露要求極為重視永續發展,英國政府甚至推出了一個「永續投資路線圖」(Roadmap to Sustainable Investing),使英國經濟發展能夠兼顧實現環保目標。例如雇用員工超過 250 人的公司必須受到英國政府在 2018 年起推行,名為「優化能源與碳報告規範」(Streamlined Energy and Carbon Reporting,SECR)的 ESG 法規來報告排放量、能源消耗及相關事項。
英國政府又計畫在未來幾年引進綠色分類法框架(Green Taxonomy),設定氣候友好型投資的分類標準,以儘量減少企業在 ESG 報告中的「漂綠」行為(Greenwashing,意即組織或企業不實或誇大宣傳其在環境保護與永續經營的作為)。
為了跟上政府在 ESG 領域的崇高目標,英國為公司的資訊披露要求設定了高標準,而且與歐盟一樣與時俱進,旨在為國家的未來建立一個更堅實的經濟體系。
美國:致力急起直追,期望趕上其他主要市場
美國在規範 ESG 資訊披露方面起步相對較遲,與此相關的要求亦較少。但與其他市場一樣,情況正在迅速變化,有關當局已開始要求大公司進行非財務報告。另一重大革新是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於去年 3 月提出,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於定期提交的年度報告中向投資者披露與氣候變遷風險有關的資訊,並根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標準》(Greenhouse Gas Protocol-Corportate Standard)的要求披露溫室氣體排放量。同年 5 月,SEC 向公眾發布另一項提案,旨在推動在這個全球最大經濟體中建立更嚴格的 ESG 資訊披露要求。
企業需要時間執行這些要求,然而 SEC 期望新規範可以於 2024 年正式上路。SEC 主席 Gary Gensler 表示:「ESG 涵蓋各式各樣的投資和策略。我認為企業應該讓投資者能夠深入了解這些策略背後的內容。這亦觸及了 SEC 的核心使命,要為投資者提供充分保護,使他們能夠有效分配資金,並滿足他們的不同需求。」
ESG 法規在全球經濟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而且發展步伐未見放緩的跡象。美國、英國和歐盟三大市場都在相關領域中積極爭奪領先地位,為高績效經濟體制定 ESG 監管標準。每個地區對企業在 ESG 的表現各有不同的期望,然而就整體而論,使投資者更清楚了解企業的目標、行動以及對環境的影響,ESG 要求愈趨嚴格已經成為全球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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