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3/30
發言時間:18:46:57
發言人:王錦菊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901555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收足應募價款
符合條款: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3/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30
2.公司名稱: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本公司發行
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至公告日止,債款代收銀行業已收足所有應募款項並
匯撥至專戶存儲銀行,共計新台幣2,020,000,000元整,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保瑞 (6472)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收足應募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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