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4
發言日期:115/02/25
發言時間:18:04:08
發言人:洪懿珮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92-2699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4年股東常會通過之
私募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115/02/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5/02/2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4/05/20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本公司於114年5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114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案,
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不超過20,000仟股,且授權董事會於114年股東常會
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本公司考量市場客觀環境等因素,剩餘三次
共計20,000,000股尚未實際辦理或發行該等私募普通股,因本次私募案即
將於115年5月19日屆期,故擬終止辦理本次私募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