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7
發言日期:115/03/02
發言時間:21:33:32
發言人:吳淑晴
發言人職稱:協理
發言人電話:02-87975533(5893)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捐贈財團法人明基文教
基金會相關事宜公告
符合條款: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115/03/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02
2.捐贈緣由:支持財團法人明基文教基金會民國114年所辦理之親善大地、
關懷社會與人文培養等多項事務,進而增強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活動,
提升公司形象。
3.捐贈金額:新台幣15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明基文教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