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4
發言日期:115/03/13
發言時間:15:59:08
發言人:傅俞燕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04-24639869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4年股東常會通過之
私募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115/03/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13
2.公司名稱:瑞基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114年06月1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不超
過6,000,000股數(含)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得於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3)本案之辦理期限將於民國115年06月09日屆滿,本公司已
無繼續本次私募之計畫,擬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