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2/25
發言時間:17:07:52
發言人:吳滄松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3-3596868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購置土地暨廠房
符合條款: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2/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25
2.公司名稱:視陽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符合公司長期發展規劃及營運所需,授權董事長
於交易金額新台幣4.8億元內,全權處裡不動產購置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