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疗法正式开放 癌症及烧伤患者皆适用!

0

卫福部于 9 月 4 日发布《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简称特管办法),将于 9 月 6 日正式开放六项细胞治疗技术,包含自体 CD34+ selection 周边血干细胞移植、自体免疫细胞治疗、自体脂肪干细胞移植、自体纤维母细胞(fibroblast)移植、自体骨髓间质干细胞 (bone marrow mesenchymal stem cell)移植、自体软骨细胞移植(表一)。

项目

适应症

自体CD34+ selection 周边血干细胞移植
  • 血液恶性肿瘤:白血病(不包括慢性骨髓白血病之慢性期)、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
  • 慢性缺血性脑中风
  • 严重下肢缺血症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
  • 血液恶性肿瘤经标准治疗无效
  • 第一至第三期实体癌,经标准治疗无效
  • 实体癌第四期
自体脂肪干细胞移植
  • 慢性或满六周未愈合之困难伤口
  • 占总体表面积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大面积烧伤或皮肤创伤受损
  • 皮下及软组织缺损
  • 退化性关节炎及膝关节软骨缺损
  • 其他表面性微创技术之合并或辅助疗法
自体纤维母细胞移植
  • 皮肤缺陷:皱纹、凹洞及疤痕之填补及修复
  • 皮下及软组织缺损
  • 其他表面性微创技术之合并或辅助疗法
自体骨髓间质干细胞
  • 退化性关节炎及膝关节软骨缺损
  • 慢性缺血性脑中风
  • 脊髓损伤
自体软骨细胞移植
  • 膝关节软骨缺损

表一、台湾开放的细胞疗法种类和适应症

扩大适用范围 为癌症和烧伤患者带来福音

卫福部于六月先行公布特管办法草案,原本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治疗癌症方面,只开放第 4 期实体肿瘤(solid tumor)末期患者,但 2 个月预告期间接收到医界和学界不少建议,因此正式公吿则扩大为血液恶性肿瘤(hematological malignancies)、第 1 期至第 3 期实体癌经标准治疗无效和第 4 期实体肿瘤的患者(几乎所有癌症)皆可适用;自体软骨细胞移植可治疗膝关节软骨缺损患者;自体脂肪干细胞移植可治疗大面积烧伤及困难愈合伤口的患者等。卫福部预估受惠患者多达数万人以上。

卫福部部长陈时中表示,细胞治疗的开放仍以安全性为主要重点,让过去无法治疗或治疗效果差的病患,能在开放新技术、新科技之下,有一线生机及希望,能够延长生命、提升生命品质。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表示,在国外已成常规医疗、安全性高、风险低,且被证实有可预期疗效者的细胞疗法为主要优先开放项目,至于更新的技术,若已在国内进行人体试验,累积有一定个案数及已发表的国内外文献报告,也可以专案申请及早嘉惠病人。

细胞疗法疗效将公开透明 专业将决定市场

特管办法的修正还有一大亮点,就是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执行细胞治疗技术,应于每年度终了三个月或中央主管机关要求之期限内,提出施行结果报告”公开细胞治疗结果的报告,包含治疗案例数、治疗效果、发生之不良反应或异常事件。而且卫福部于必要时,得公开医疗机构之治疗统计结果。

如此一来,也将颠覆过去干细胞储存或免疫治疗市场只注重行销、价格的竞争策略,因为现在患者以外的民众都能立即知道细胞治疗有无效果,未来细胞治疗市场,将以专业和实力决胜负。

盼《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速立法 与特管办法共健全台湾细胞治疗环境

卫福部也正在推动《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目前为草案)立法,期盼本会期可通过,该法借由捐赠者合适性评估、有条件期限许可制度、缩短再生医疗制剂上市的期程,及加强上市后安全监控等规范之建立,以确保再生医疗制剂之品质、安全性及有效性,维护病人权益,并促进台湾生技业者发展再生医疗制剂。

卫福部也期望透过特管法和《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健全台湾细胞治疗技术法规治理环境,阶段性开放细胞治疗技术,使细胞治疗能早日运用于有需要的病人,并透过有效管理,保障病人安全与医疗品质,并可促进台湾整体生技研发与产业发展。

延伸阅读:打击不法干细胞治疗 ?! 美国 FDA 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
1. 《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
2. https://www.mohw.gov.tw/cp-16-43698-1.html
3. 《再生医疗制剂管理条例》
4. https://cnews.com.tw/003180904a02/

©www.geneonline.news. All rights reserved. 基因线上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合作请联系:service@geneonlineasia.com

Share.
error: 注意: 右键复制内容已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