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4/09
發言時間:15:26:11
發言人:張金明
發言人職稱: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02)26580058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符合條款: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4/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
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函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
項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A.應募人為公司內部人
因內部人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程度之了解,對未來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故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洽詢之應募人擬包括內部人。
內部人名單如下:
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1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本公司法人董事
2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3 長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法人應募人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與公司之關係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中華民國政府 無
長春投資(股)公司 匯弘投資(48.00%) 本公司法人董事
潤華染織廠(33.00%) 無
潤泰興(19%) 無
匯弘投資(股)公司 潤華染織廠(63.53%) 無
潤泰興(19.93%) 無
宜泰投資(16.54%) 本公司前十大之股東
B.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
(A)應募人選擇方式與目的:
因應本公司長期經營與業務發展需要,將優先遴選對本公司未來營運可產生直接
或間接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透過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得以增強本公司策略合作
之機會並可強化資源整合創造效益,以加速推展新藥研發進度、擴大新藥發展領
域、擴充研發能量、強化市場競爭力,並優化財務結構。故引進認同本公司經營
理念且能與本公司形成長期合作關係之策略性投資人,將有助於強化本公司競爭
優勢,並進一步創造股東價值。
(B)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為因應市場競爭及本公司長期營運規劃,藉由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資金,除可優
化本公司財務結構以強化市場競爭力外,並可藉由其協助,強化本公司之研發能
量及加速研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