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4/14
發言時間:17:22:58
發言人:周志宏
發言人職稱:永續長
發言人電話:(02)87972088
主旨:公告本公司取得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股份
符合條款:第 24 款
事實發生日:115/04/1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中鼎工程」)私募普通股股份
2.事實發生日:115/04/14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8,184仟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35.48元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999,968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鼎工程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匯入指定之銀行帳戶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證券交易法私募有價證券轉讓限制之規定及雙方
所簽定之協議書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規定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獨立專家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22.66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否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28,184仟股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約新台幣999,968仟元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持股比例:2.98%
權利受限情形:依證券交易法私募有價證券轉讓限制之規定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私募有價證券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