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04/14
發言時間:18:42:51
發言人: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02-89792518轉3780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變更公司名稱為:
大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條款: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4/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14
2.公司名稱:大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為營運需要,大同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更改名稱為:
大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修訂英文名稱為:Tatung Development Company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