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5
發言日期:115/04/10
發言時間:17:28:07
發言人:張慧敏
發言人職稱:財會處長
發言人電話:02-2697-1355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3及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行辦法
符合條款: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115/0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1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5/0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4年5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
法」及通過「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請參閱本公司114年5月5日
之重大訊息公告。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115年4月10日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113及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
法」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第五條 發行條件
(略)
二、既得條件:
類別一:研發相關部門適用 ,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A:公司整體新藥研發績效,佔比80%
(略)
CBL-514改善減重後的復胖
A5:CBL-0201WR Phase 2主要療效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A6:Pivotal Phase 3取得US FDA IND核准並開始收案(第1個SIV完成)。
既得比例:10%
CBL-514D
A7:治療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OSA) Phase 2取得US FDA IND核准並開始收案
(第1個SIV完成)。或治療竇根氏症CBL-0202DD Phase 2解盲成功,主要療效
指標達統計上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略)
類別二:營運業務副總級以下員工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C:公司整體營業績效,佔比80%
C1: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或併購協議簽訂(需經董事會核准)。
既得比例:10%
C2: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第一筆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簽約金
入帳。既得比例:10%
C3: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5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50%合約金
額入帳。既得比例:10%
C4:完成CBL-514全球授權或合作開發100%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或併購協議100%合約
金額入帳。既得比例:15%
C5: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一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20億美金。
既得比例:15%
C6: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一筆銷售里程碑金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30億美
金。既得比例:10%
C7:完成CBL-514產品上市後第二年銷售分潤入帳或產品年銷售金額達40億美金。
既得比例:10%
(略)

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