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04/13
發言時間:15:01:12
發言人:王景祥
發言人職稱:財會處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03-3298808
主旨:本公司買回股份累積金額達公告標準
符合條款: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115/04/13
說明:
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15/04/13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股):1,060,000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元):300,202,462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83.21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060,000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6
7.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