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02/25
發言時間:16:03:06
發言人:詹孟恭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02)77500188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委託代收價款
行庫及存儲專戶行庫
符合條款: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115/02/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25
2.公司名稱:逸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5/02/25
(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委託專戶存儲行庫: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


逸達 (6576)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委託代收價款 行庫及存儲專戶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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