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推专利延长豁免权 提升学名药和生物相似药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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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于 5 月 28 日发布一项修改专利延长制度的新草案,欧盟的公司将拥有在原厂药物专利延长保护期内生产学名药(generic drug)或生物相似药(biosimilar)及出口销售的豁免权,期望 2019 年底通过执行。欧盟委员会预计能减少欧洲学名药和生物相似药厂商出走,也创造出 2 万多个工作机会,以及药物出口销售额可望每年增长至少 10 亿欧元。

欧洲的专利权延长制度,又称为补充保护证书制度(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certificate, SPC),欧盟于 1992 年开始执行。专利权保护期限为 20 年,但大部分的生技公司或药厂,开发新药加上漫长的药物审查程序,通常需耗时 5~10 年才能使药物上市,因此 SPC 制度补偿这段因审查而消耗的时间,延长专利持有人的专利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年。

该豁免权所谓的产品的制造,应包含与成员国境内的 SPC 所保护的医药产品相对应的产品专门用于出口到第三国,以及制造商或第三方以与制造商有合同关系的任何上游或下游行为,如果此类行为需要获得专利权人的同意,并且严格用于出口目的或实际出口本身。

欧盟委员会也指出,该草案也规定学名药和生物相似药制造商也应尽新的义务,他们应主动告知各国国家药物管理局他们药物的相关业务和供应链、出口到欧盟以外的国家。此外,他们的药物也必须加上专门的标签,以利审查人员能辨认他们打算出口到第三国,而不是在欧盟内销售。

学名药和生物相似药制造商纷纷表示赞成该法案,不意外地,大多数原厂药厂则是大肆批评及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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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Parker Yang

参考资料:
1. https://www.raps.org/news-and-articles/news-articles/2018/5/european-commission-aims-to-boost-generic-biosimi
2. http://ipkitten.blogspot.com/2018/05/european-commission-proposes-limits-t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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