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5
發言日期:115/05/05
發言時間:17:16:50
發言人:陳誼芬
發言人職稱:處長
發言人電話:02-23124200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第四次買回庫藏股
符合條款: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115/05/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0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998,617,89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5/06~115/07/0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4.00~42.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6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211,00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8/12 ~ 114/10/09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609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61.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4/11 ~ 114/06/09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1602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53.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3/12/27 ~ 114/02/26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1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2次及第3次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本公
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執行分批買回,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第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中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以下簡稱庫藏股)
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本公司轉讓予員工之股份均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
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公司買回之股份,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