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2
發言日期:115/05/12
發言時間:15:12:00
發言人:侯奇政
發言人職稱: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03-5160258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符合條款: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115/05/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1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28,705,72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5/13~115/07/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9.7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4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8/22 ~ 114/10/21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1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4/11 ~ 114/06/09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1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提請 討論。
說 明:1、本案已先經審計委員會討論決議後,方提交本次董事會。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3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3、擬辦理115年度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訊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 買回股份之效益:銷除股份。
(3) 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4)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028,705,729
元,本次擬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8,500仟元(以5月11日之10日、30日均價較高者之約
150%*5,000張計算)。
(5) 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自115年5月13日~115年7月11日止,預計買回5,000仟股,佔本
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46%。
(6) 預定買回之價格區間:新台幣10.00元(以115年5月11日收盤價12.95元之約70%計算)至
19.70元(10日、30日均價較高者之約150%計算


訊映 (4155)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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