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1
發言日期:115/05/08
發言時間:16:13:51
發言人:康清原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951777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轉讓員工
符合條款: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115/05/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08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63,162,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5/11~115/07/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0.00~10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652,000
11.申報前五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6/18 ~ 114/08/13 、預定買回股數(股):500000 、實際已買回股
數(股):432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86.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1/14 ~ 114/03/05 、預定買回股數(股):500000 、實際已買回股
數(股):22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44.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1/03/30 ~ 111/05/26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 、實際已買回
股數(股):704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7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11/03/28 申報買回1,000,000股,實際買回704,000股。
114/01/07 申報買回500,000股,實際買回220,000股。
114/06/17 申報買回500,000股,實際買回432,00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15.05.08董事會
第四案:擬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案,提請 核議。(審計委員會提)
說 明:
一、為維護股東權益,並激勵員工士氣,擬辦理本公司第八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作為轉讓給員工時所
需之股票來源。
二、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預計買回後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逾期未轉讓之部分將辦理註銷。
三、本次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股數及總金額上限: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數額上限為5,312,119股(